南都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获悉,日前该局决定统一换发新的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认定书,国家质检中心新申请或到期换发资质认定证书的,不再单独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国家质检中心及时办理资质认定手续,规范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南都此前报道,7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曾发布公告注销23家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格认定书。
7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称,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检测发〔2021〕16号)有关规定,“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名称统一调整为“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后,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换发新的检验测试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收回旧证书并销毁,原证书附表可继续使用。各国家质检中心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旧证书交回市场监管总局。
此外,实施“一家一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国市监检测〔2019〕206号)要求,国家质检中心新申请或到期换发资质认定证书的,市场监管部门不再单独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在法人单位资质认定证书附页上(见附件)保留国家质检中心名称。
自2022年1月1日起,相关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单独以国家质检中心名义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应当由国家质检中心所在法人单位对外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使用所在法人单位的资质认定标志,并加盖所在法人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检测专用章,允许在检验检测报告上体现与检验检测项目对应的国家质检中心名称(国家质检中心及其所在法人单位名录可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服务”栏目中的“我要查”界面查询,)。
南都此前报道,7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注销23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公告,依照《行政许可法》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规定,根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等23家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市场监管总局决定注销上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公告显示,这23家机构包括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中心试验室、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检测中心/甘肃铁鹰建筑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沈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涉及工程、质量监督、机电产品、进出口工业及消费品安全等多个领域。
部分领域、部分机构的不实和虚假检验检测行为,此前已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南都此前报道,7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消息,要求平台企业依法履行平台主体责任,立即处置销售虚假检验测试报告的网店。
7月9日,南都记者在电商平台实测发现,上述消息发布后,有不合规卖家已被带上监管的“紧箍咒”。不过,仍有卖家表示可通过代购样品的方式,实现“不寄样检测”。